興化整治脫水蔬菜行業
作者: 日期:2007/1/30
據了解,此次行動在6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間展開,用近4個月的時間,分自查自整、檢查督促、監測驗收和責任追究4個階段,對全市范圍內的80多家脫水蔬菜生產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整治。要求所有企業在限期內沒有排污治理設施的,必須新上治理設施;設施不完善的加以完善;設施不正常運轉的,必須正常運轉,以確保廢水、廢氣達標排放,下腳料妥善、安全處置。在新上和完善治理設施的同時,要對所有排污口進行規范化整治,建立、健全環保管理制度和建立、完善環保設施運行臺賬。對未及時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的企業,在限期內整治到位的予以補辦審批手續,領取排污許可證;限期內不能整治到位的,將予以行政處罰,責令停產治理,今后再發生未批先建的,將按環保法律法規從嚴處罰。